昨日,记者获悉,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,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,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。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,北京市已于昨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(无)婚姻登记证明。
民政部近日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民函[2015]266号)规定,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,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(哈萨克斯坦、芬兰、奥地利、荷兰、德国、阿根廷、乌拉圭、墨西哥和波兰)的公证事项外,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。
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,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,即通称的“单身证明”。
调查报道全国多地网友质疑“带国徽的结婚证不管用”,吐槽有结婚证还要办证明一事。据当时报道,北京市各级婚姻登记部门在2014年一年共办理了逾8万份此类证明。
根据江苏2011年的调查江苏省及一些市民政部门获悉,一方面老百姓出证明的需求不断扩大,一方面各地为满足老百姓的不同需求出现了五花八门的“证明”。民政部打算统一规范“证明”的格式,今后“单身证明”将不再随便开。据悉,有关《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规范》正在征求意见在今年具体落实。
近几年来,由于买房、办理房贷、房产过户、拆迁安置、申请出国、遗产公证等原因,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被要求到民政部门开具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。而一些要求出具证明的部门,则把这份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当做“单身证明”,给当事人办理房屋出售、遗产公证等相关手续。据悉,有些地方甚至已闹出了很多法律纠纷。兰卓不锈钢网的员工也遭遇过类似的问题,少开一些证明真的是一项惠民的政策。民政部门规范此类婚姻登记记录证明,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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